网站用户个人数据处理同意书
本人特此依据2006年07月27日第152-FZ号联邦法《个人数据》(经修订和补充)的要求,自由、自愿并基于本人自身利益,同时确认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特此同意有限责任公司“Felisa”(税号 INN 2536300095),该公司依照俄罗斯联邦法律注册,注册地址为:690001,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市,阿布列克街 8V-9(以下简称“组织”),组织网站:https://cn.felisaved.com/,按照以下条件处理本人的个人数据:
1. 本同意书同意在使用或不使用自动化工具的情况下处理个人数据。同意处理以下个人数据:姓、名、父名;电子邮箱地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本人与组织签订合同)获知的关于本人的数据,以及其他关于本人的公开可获取信息。
2. 个人数据处理目的:处理个人的来访咨询请求,以便就与组织业务范围相关的各类问题提供咨询;向个人发送包括广告在内的有关组织活动/商品/服务/工作的相关信息;对个人在网站上的行为及网站运行情况进行分析。
3. 个人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为:《俄罗斯联邦宪法》第24条;第152-FZ号联邦法《个人数据》第6条;本网站访问者对其个人数据处理所作出的本同意书。
4. 在处理个人数据过程中,将执行以下操作: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修改)、提取、使用、阻止、删除、销毁。
5. 本人特此被组织告知,个人数据的预期使用者包括组织的员工,以及依据民事法律合同受雇于组织的人员。
6. 本人已知悉:
6.1. 本人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为无期限有效,并可通过向组织电子邮箱 发送通知的方式予以撤回。
6.2. 本人有权访问本人的个人数据,有权要求澄清(更新、修改)个人数据,并在组织处理个人数据侵犯本人合法权益、违反俄罗斯联邦法律的情况下,要求删除或销毁本人的个人数据。
6.3. 在本人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同意的情况下,如存在2006年07月27日第152-FZ号联邦法《个人数据》第6条第1款第2.11项、第10条第2款及第11条第2款所规定的依据,组织有权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个人数据。
7. 本同意书确认本人为所提供个人数据的主体,并确认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
8. 本同意书在根据第6.1条终止个人数据处理之前始终有效。
本人同意按照本个人数据处理同意书的条款,对本人在反馈表单及网站注册过程中所提供的个人数据进行处理和存储。同时,本人亦同意并不反对网站管理方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向本人在表单或网站注册时所填写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或通过其他通信方式发送包括信息性内容在内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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